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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十一起禁止生产粘土砖
10 月 1 日起,北京市禁产掺加其他原料的粘土砖。记者从市建委获悉,按照市政府《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禁止生产粘土砖有关工作的通知》,由于粘土砖破坏耕地严重,将于 10 月 1 日停止生产, 11 月底前拆除砖窑, 2005 年一季度内恢复地貌。
北京市在 90 年代初年产粘土砖 70 亿标准砖,每年毁坏 3000 亩地。此外粘土砖生产耗能高,是新型墙体材料的两倍以上,排放的大量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严重污染环境。因此国家在 1999 年提出包括北京在内的 170 个土地稀缺的大中城市限时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北京市到 2003 年底实现了禁用、禁产粘土实心砖的两个目标,全市关闭并拆除了 161 个粘土实心砖厂。
但目前,北京还有 140 家左右掺加废料或者页岩等其他原料的粘土砖厂。这些砖厂每年还要消耗几百亩耕地。由于掺加废料或者页岩增加成本,在利益驱使下,极容易发生达不到掺加比例,或者检查时达到,不检查时达不到,甚至违规生产粘土实心砖的情况。
由于禁止全部粘土砖生产需要以替代材料的发展为前提,经过近 3 年的发展,本市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应用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总体上已经能够满足全市建设工程的需要,基本具备了淘汰全部粘土砖的物质技术条件。根据北京市保护耕地与环境的要求, “ 新北京、新奥运 ” 的发展战略,市政府做出了禁止生产粘土砖的决策。几千年的 “ 秦砖汉瓦 ” 将退出历史舞台。
根据规定,停产企业可以转产其他产品,不允许在原地简单改造生产煤矸石页岩烧结砖。远郊区原则上不保留以建筑渣土、淤泥、尾矿泥为原料的烧结砖厂。
本次禁产还将依法对停产企业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用于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人的工资补偿和拆除砖窑的资产损失。(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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