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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北京市多孔砖和空心砖不作为新型墙体材料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请示》(京财经二[2003]1912号)、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关于限制使用粘土多孔砖经济政策的请示》(京建节墙办字[2003]第24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为了节约耕地、保护环境,支持北京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同意北京市不再将以粘土为部分原料、掺加其他原料的多孔砖和空心砖作为新型墙体材料。
二、同意北京市自2004年1月1日起对使用上述墙体材料的建设单位预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后,不再实行返退政策。
此复。
二○○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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