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熟市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墙(2006)2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墙改基金返退和促进新墙材应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上级有关精神,使科学发展观得到具体落实,更好、更有效地加强墙改专项基金的管理工作,落实市墙改领导小组关于墙改基金“收足、收好、退足、退好、用好”的要求,我们制定了“常熟市墙改基金返退管理规程”。经过半年的实际运作,总体情况良好,但在墙改基金返退具体执行中,也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基金的返退和推广应用新墙材,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返退过程中主要存在问题
今年1~6月,全市共办理了基金返退项目115只,但在墙改基金返退中,有部分工程全额或部分不予返退,其主要原因为:一是墙体已粉刷;二是使用未备案产品;三是使用粘土实心砖。具体是:
1、建设工程已经粉刷。在申请返退的建设工程中,我们发现有部分工程,由于建设单位的经办人员忽视返退规程,没有及时申请现场验收,致使工程墙面已经粉刷而无法查验导致不能返退墙改基金,给建设单位造成了损失。
2、违章使用粘土制品。根据国家、省的墙改政策,我办已于2004年会同市经贸委、建设局,专门发文公布了《我市淘汰粘土制品、推广应用新墙材的规定》,但部分建设项目仍在使用粘土制品,特别是继续使用粘土实心砖,使建设单位不仅不能退回基金,而且还要受到相应处罚。
3、使用未经备案的墙体材料。根据省财政厅、经贸委[2003]153号要求,使用未经备案的产品,一律不返退墙改基金。我办已在2004年发布了我市新墙材备案的要求,并公布了备案企业的产品和企业名称,但有相当一部分建设单位继续使用未备案的产品,更为严重的是部分建设工程冒用备案企业的产品骗取墙改基金的返退,这部分企业理所当然不能返退墙改基金。
4、墙体材料质量参差不齐,劣质低价产品影响非粘土新墙材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我办现场验收情况和建设单位的反映情况看,目前我市墙体材料产品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经过调查分析,造成质量问题的原因有二个方面:一是部分新墙材生产企业,不注重产品质量,偷工减料,恶性竞争;二是部分经销商、施工单位盲目追求利润最大化,始终以价格的高低来选购墙体材料,致使一些小企业偷工减料压低价格,迎合这部分“低端市场”,严重影响到新墙材的推广应用。
二、进一步重申墙改基金管理的部分规定
根据省财政厅、省经贸委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财综[2003]153号)精神和近阶段上级有关墙改政策要求,在新的墙改政策出台之前,进一步重申墙改基金管理以下三个方面规定:
(一)基金的征收
按照工程概算或批准规划许可证或施工图纸确定的建筑面积缴纳专项基金预收款,标准为每平方米8元;不便计算建筑面积的按预计用砖量缴纳,标准为0.05元/块。
(二)基金的返退
建筑工程中全部(含基础部分)使用合格非粘土新型墙体材料的,专项基金预收款100%返退。使用非粘土新墙体材料比例在省政府规定比例之上的,按实际使用比例返退专项基金预收款;使用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工业废渣等生产的孔洞率大于25%以上的粘土多孔砖和大于35%以上的粘土空心砖的,该部分专项基金预收款按孔洞率或节土率返退,最多不超过35%。
(三)墙改基金的不予返退规定:
1、使用非粘土新墙体材料比例未达到省政府规定比例的(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06〕31号文规定为40%);
2、逾期未申请返退专项基金的;
3、内外墙体已批灰粉刷而难以查验的;
4、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建筑工程中使用粘土实心砖或其他有关禁用淘汰的墙体材料产品的;
5、使用未经认定的墙体材料的。
三、进一步规范返退措施
为强化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管理,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及时地返退新墙材专项基金,我办将进一步规范返退要求,为建设单位做好服务工作。
1、加强信息管理。实行常熟市墙改办专项基金管理信息管理,把工程项目信息、专项基金预收款、墙材备案及产品流向情况、返退申请受理、现场验收记录新墙体应用比例和核定返退金额等全部采用系统自动化管理,减少人为失误。各新墙材备案企业每月把产品销售数量、购货单位(建设工程)等流向情况按实上报市墙改办,输入信息管理系统,在基金返退时核对,新墙材数量与生产单位不相符的一律不退墙改基金,切实保证“专项基金” 收足、收好、退足、退好、用好,充分发挥“专项基金”的调控作用,进一步提高非粘土新墙材的推广使用。
2、加强工程监督。我办将会同市建设、技术监督等主管部门,严格查处不合格的墙体材料,防止弄虚作假现象发生。在现阶段重点是查处粘土实心砖在建筑工程上使用,对违规使用粘土制品的(包括围墙、临时建筑),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我办还将加强对墙体材料及节能产品的质量监督,特别是备案产品的监督力度,从源头上控制备案产品的流向,杜绝以骗取专项基金返退款为利益驱动的弄虚作假行为。
3、加强政策宣传。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常熟墙改网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对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大意义,对毁田烧砖、产品质量低劣和违规使用墙体材料的现象要予以曝光。同时利用常熟墙改网(网址为:http://www.csqg.gov.cn)和各委托收费点,及时公布新墙材的备案企业名单和上级有关墙改政策,注重与市质监局的沟通合作,不定时公布新墙材企业的产品质量情况,引导全社会共同监督。
4、加强产业导向。要鼓励企业开发高性能的节能保温新型墙体材料,加快利用固体废物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推广步伐,发展非粘土承重墙材及其产品系列化、配套化的开发应用等,提高我市新墙材的档次品位,同时要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适时淘汰一批落后的墙体材料生产工艺和设备,当前要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要求,限制单班年生产能力小于2.5万立方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10万立方米/年以下的加气混凝土生产线,淘汰单班1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砌块固定式成型机,严格控制这类企业的产品进入建筑工程,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二〇〇六年八月四日
抄报:市政府、游市长、省墙改办、苏州市墙改办
抄送:市墙改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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