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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施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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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建筑节能工作重点已经圈定

    抓好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节能率为50%的设计标准的工作。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及省会城市应于2006年初、地级城市应于2006年底达到80%以上;有条件的大城市要率先实施节能率达65%的地方节能标准。

具体工作如下:   

    1.配合国家发改委,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意见》,为起草好《国务院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做好前期工作。争取《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在国务院法制办立项。   

    2.完成《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建设部76号部令的修订工作,完成建设部《建筑节能认证标识管理办法》的调研、起草工作。  

    3.完成《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编制、审查、颁布工作;启动《绿色建筑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   

    ⒋首先将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作为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质量监管及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并将施工图审查与减免墙改基金政策相结合,建立配套的确认体系。   

    ⒌建立建设部建设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并形成以其为领导的,以建设部内相关司局、地方建设科技部门和建筑节能办事机构为主体的管理工作网络;建立由建设部建筑节能中心牵头,以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各地建筑节能技术监测机构为主体的技术工作网络。   

    6.技术支撑方面
    (1)继续做好建筑节能相关重点技术的研发、应用。   
    (2)做好"首届国际智能与绿色建筑技术研讨会暨首届国际智能与绿色建筑技术产品展览会"的筹备组织工作。
    (3)组织实施国家科技攻关项目"绿色建筑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引导规范绿色建筑健康发展。
    (4)组织实施国家攻关课题《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政策、标准研究与示范》。
    (5)实施世界银行"中国北方水质研究"项目。
    (6)实施国家"863"项目"污水处理产品设备标准研究"。
    (7)开展2006年世界水大会筹备工作。
    (8)编写完成并发布《全国绿色建筑技术导则》,评选发布首届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

    7.国际合作方面
    (1)中国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项目,由世界银行赠款1800万美元,在天津及黑龙江、吉林、辽宁、山西、内蒙古等省区各选一座城市实施综合供热体制改革和建筑节能的示范项目。
    (2)中国终端能源效率项目,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提供1700万美元,其中535万美元用于建筑节能,在北京、上海、重庆、深圳等四个城市开展建筑节能试点工作。
    (3)中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由德国政府赠款500万欧元,以唐山市为试点城市,通过节能示范小区的建设,加强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能力建设。
    (4)中国可持续住宅建筑项目,与荷兰瓦赫宁根大学和欧盟可持续建筑交流中心合作。争取荷兰住房部的支持,作为中荷两部之间的合作项目。此项目预计到2007.12完成。
    (5)中国住宅领域提高能效与可持续发展项目,由法国全球环境基金(FFEM)提供300万欧元,通过在黑龙江省、上海和北京市进行农村住房供给、既有住房供热改革、供热和空调系统节能等项目示范,促进产业合作及成果评估和扩散。 摘自江苏墙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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