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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征收墙改基金
墙改基金是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简称。粘土实心砖在我国已有数千年的历史,解放后,由政府部门明确提出的墙体材料改革有四次,但粘土实心砖比例仍居高不下。其主要原因是粘土资源税费过低,征税不足,且大部分砖瓦厂地处偏僻的农村,存在着"土地有价,粘土无价"的现象,致使粘土实心砖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成本相差悬殊,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价格竞争不过粘土实心砖,使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和发展节能建筑困难很大。1989年以来,根据国家要求,各地开始采取征收"墙改基金"的办法,实施墙材革新工作。
2002年,"墙改基金"经国务院批准,被列入26项保留的政府性基金之一,充分肯定了该基金在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逐步限制以粘土为主要原料的墙体材料,发展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方面的积极作用。它不是一般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更不是行政办公或管理费。征收墙改基金的目的在于增加使用粘土质墙材的成本,引导和支持非粘土质新墙材的科研、生产和应用。墙体材料的更新换代需要大量的科研投入、生产和应用方面的试验性投资、广泛的宣传引导和政策补贴等,其资金的来源之一就是墙改基金。现阶段,我省征收的墙改基金作为一种押金,根据采用的新墙材不同而进行不同的比例的返退,如全部采用非粘土质新墙材,返退比例达100%,因而它既是一种引导新墙材发展的经济调控手段,也是一种强有力的政策导向。
墙改基金作为政府性基金,除国务院、财政部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不得减、免、缓征,否则将会使墙材革新工作不能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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