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家 港
昆   山
吴   江
吴 中 区
相 城 区
太   仓

常   熟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施工注意事项
     more...




苏 州 市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苏经贸资 [2004]64 号

 

关于 2004 年资源综合利用和新型墙体材料企业年检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经贸委、墙改办 , 各区经贸(发)局、墙改办,各有关企业:

  根据苏经贸资源( 2002 ) 863 号文件精神,按照《江苏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有关部门协商,现将今年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企业年检、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资源综合利用年检、认定的企业应先对照《江苏省资源综合利用认   定管理办法》进行自查,凡符合所有规定条件的,可以向当地经贸部门提出年检、认定申请。

  二、申请资源综合利用年检、认定的企业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 、企业的书面申请报告(必须详细说明相关情况,不少于 500 字);

  2 、填写《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产品)年检、认定申报表》(见附表一,有关数据填报本年 1 — 8 月份);

  3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的证明文件;

  5 、有关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取土许可证等有效文件;

  6 、符合规定的工艺技术文件;

  7 、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利用“三废”或再生资源数量的证明和达到规定的用量标准的证明(证明必须是当年的,隔年无效;证明中提及的废弃资源必须与《资源综合利用目录( 2003 年修订)》中的名称相一致;证明中还须包括统计计算法,数据填报本年 1 — 8 月份);

  8 、填写《资源综合利用建材产品原料使用情况月报表》(见附表二,有关数据填报本年 1 — 8 月份)并附利用废弃资源进货发票复印件;

  9 、企业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相关的原材料明细账( 1 — 8 月份)的复印件;

  10 、市(区)经贸、财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均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三、各市(区)经贸部门应会同当地财政、税务部门,对企业的申报资料认真审核,并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企业逐户现场核实。在审核资料和现场核实中应全面对照《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严格确认企业利用废弃资源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等,并认真出具审核报告,报告必须全面、详细反映审核资料和现场核实的时间、过程、内容、依据和结果等,并由各部门人员签字。

  四、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的年检、认定工作,由各市、区经贸委(局)会当地墙改办组织实施,相关资料报苏州市墙改办进行初审。新型墙体材料企业需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供的资料,原则上仍按照苏州市墙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苏墙办字( 2002 )第 14 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对年检中发现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取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资格,收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证书》:

  1 、采用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  

  2 、企业财务帐目较乱,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项目不能独立计算盈亏,或与其他企业的场地、设备等划分不清的;

  3 、项目、产品不属于《资源综合利用目录( 2003 年修订)》范围之内的;

  4 、没有做到合理利用、综合利用资源,不利于改善环境,无社会效益的;

  5 、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相应的计量检测手段和基础管理台帐的;

  6 、产品不符合国际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或生产技术落后,质量无法保证;

  7 、产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推广应用价值的;

  8 、有虚开代开发票或有偷漏税等其他违反财税法规行为的;

  六、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年检、认定,是部门联手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齐抓共管的重要手段,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合理分工、认真实施,切忌走过场。参加年检、认定的同志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细致的作风,完成好年检、认定任务。对年检、认定中发现的问题,一定要坚持原则、认真对待。

  七、请各地组织有关企业认真做好今年的年检、认定申报工作,保证企业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好初审关,并将初审合格材料、审核报告及汇总表一式一份(其中:附表一要求一式二份)、上报苏州市经贸委资源处(联系电话: 68615648 ;联系人:林松华),截止时间为 2004 年  10  月 30   日。上述申报材料一律采用 A4 纸,表格用 A3 纸。对资源综合利用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年检合格企业的名单,苏州市经贸委将在认定完成一个月内在经贸委网站予以公示。

  附: 1 、附表一:《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产品)年检、认定申报表》

       2 、附表二:《资源综合利用建材产品原料使用情况月报表》

       3 、附表三:《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汇总表》

苏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4 年 8 月 30 日 

 

 

 




苏州市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版权所有 姑苏广告传媒 设计维护
通信地址:江苏.苏州干将西路庆元坊77号 邮政编码:215005
联系电话:0512-65210387 电子信箱:sz@szqgb.com
苏ICP备050384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