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设计、开发建设、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 2005 〕 33 号)、 《苏州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 、 《苏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实施建筑节能的意见》 文件精神, 零零线以上墙体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非承重内墙禁止使用粘土质墙体材料、民用建筑及公共建筑采用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现根据省下达给我市二○○七年新墙材应用与节能建筑目标的要求,分解下达到市区各有关设计、施工、开发建设单位,具体分解目标见附件。
请各目标单位在墙材革新与节能建筑应用工作中贯彻以下几点:
1 、在市区范围内(包括工业园区、高新区、虎丘区的城区及乡镇)继续巩固“禁实”成果,全面禁止粘土实心砖在各类建筑零零线以上的墙体中使用,房屋修缮、装饰工程中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
2 、围墙工程禁止使用粘土类砖,应使用非粘土类的新墙材。
3 、市区范围内非承重填充内墙禁止使用粘土类墙体材料,应使用非粘土类新墙材。
4 、各建筑材料采购单位应优先选用经备案登记的新型墙体材料,否则,根据《苏州市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苏墙办字 [2004] 第 5 号)该工程将不予返退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5 、 认真执行《江苏省民用建筑热环境与节能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贯彻落实市建设局和墙改办对该标准的具体要求精神。
6 、根据墙改形势的发展和新的政策文件精神, 2007 年的奖励标准将继续对以非粘土类新墙材的设计和应用作为考核指标,取消原对设计应用粘土多孔砖、空心砖的奖励。对违规在零零线以上工程中使用粘土实心砖和市区非承重内墙中使用粘土类墙材的单位否决全年应得奖励。年终综合考核后确定奖金。
7 、对违反有关墙改文件精神的建设工程,有关的设计、施工、开发建设单位 ,取消年终“先进”评选资格,否决全年应得的全部奖励,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及行政处罚。
8 、各有关单位请落实专人,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先进行单个项目的奖励申报,填写《非粘土应用建设工程奖励申报表》,此项工作随时进行,然后在半年度(六月二十五日前)及年终(十二月二十五日前)将已申报过的工程项目汇总数据报市墙改办,填写《苏州市新型墙体材料建筑应用及建筑节能情况统计表》、《苏州市新型墙体材料、节能建筑应用情况汇总表》市墙改办将据此进行奖励。表格可在墙改办网站(网址: www.szqgb.com )上下载,填写后通过 email 发给我办( email 地址: szqgb@163.com )。否则,市墙改办可以取消对目标单位的奖励,并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二OO七年苏州市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建筑面积分解计划表。
二OO七年苏州市区设计院(有限公司) |
新墙材应用建筑面积目标分解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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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应用新墙材建筑面积( 万 m 2 ) |
应用非粘土类新墙材 建筑面积 (万 m 2 ) |
备注 |
1 |
苏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2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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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15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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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40 |
15 |
|
4 |
苏州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 |
30 |
15 |
|
5 |
苏州新区建筑设计研究院 |
40 |
20 |
|
6 |
江苏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苏州) |
30 |
8 |
|
7 |
苏州市民用建筑设计院 |
30 |
10 |
|
8 |
苏州市建设(集团)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20 |
5 |
|
9 |
苏州市建筑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 |
10 |
|
10 |
苏州市中材建筑建材设计研究院 |
50 |
30 |
|
11 |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分院 |
30 |
20 |
|
小 计 |
640 |
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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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设局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苏州市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七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