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二ΟΟ三年苏州市墙改领导小组会议及设计、建设、施工座谈会相继召开
2、苏州市区二ΟΟ二年度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3、下达二ΟΟ三苏州市区新型墙体材料建筑应用及节能建筑目标的通知
4、昆山市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设计的审查
二ΟΟ三年苏州市墙改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苏州市墙改领导小组于2003年3月14日上午在市墙改办会议室召开2003年度的墙改领导小组会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等出席了会议。
市经贸委助理调研员、墙改办主任金永清同志作了2002年度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汇报和2003年度的工作计划,并根据省下达我市2003年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围绕今后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提请领导小组研究有关加强墙改基金收缴、管理及新墙材和节能建筑科研试点的几个专题。
会上,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均表示支持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并分别对我市的墙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希望我市的墙改工作要与经济建设发展相适应,发展符合建筑功能要求的、节能的、绿色环保的新型墙体材料来支持和满足我市大规模的建设所需。关于墙改基金的收缴问题,他们认为,墙改基金的实则是押金,不能将其看成是一种收费,是一种经济调控手段,如果用了新墙材是要返退的,因而各地区政府不能将其作为一种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予以减交、缓交或免交。墙改办应根据国家和省出台的有关政策和文件,加强到各市(县)、区协调,按标准收好,用好,进一步提高我市的墙改基金收缴率,充分发挥好墙改基金的调控作用。
最后,姜市长作重要讲话,提出了四点意见和指示:
一、2002年市墙改办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绩是显著的,多项工作获省先进,对这项工作政府是满意的。当然在一些单项上与先进的兄弟城市相比仍有差距,如基金收缴率偏低等,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2003年墙改工作目标计划及分解是切合实际的。同意金永清同志所作的2002年的墙改工作总结和2003年的工作计划。
二、批准表彰2002年度墙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有关目标奖励的通知文件。
三、对2003年的工作,重点强调了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选好一批适合我市发展的新型墙体材料。为此,一方面,应加强对其他兄弟省市所使用的新型墙体材料的调研,掌握其优缺点;另一方面,摸清我市现有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和应用情况,根据我市气候、环境、资源等特点,明确我市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方向。
第二,加强墙改基金的收缴管理工作,收取墙改基金的目的是限制浪费耕地、浪费能源的传统粘土制品的生产和使用,鼓励发展绿色环保新型墙体材料,是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昆山的实践已证明,墙改基金的收缴与招商引资丝毫不矛盾,昆山市2002年墙改基金征收额在全市所辖的市(县)、区中是最高的(超过了4000万元),其招商引资额也同样是最高的,事实证明只要宣传和服务做到位,外商对此是理解和支持的。墙改办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督促各地在墙改基金征收方面做好工作。依法行政,杜绝不符合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有关文件出台。同意墙改办和财政局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土地招标拍卖中墙改基金管理的通知》文件,请市政府办公室批转下发,各区有关部门及财政予以贯彻落实好。
第三,发展并推广应用新材料,需要搞一些科研,并进行试点,这样才能使人信服,建议批准《关于建造混凝土多孔砖试点建筑的立项请示报告》,同时,向省里争取一些科研资金支持。
四、墙改工作不是小事,它连结千家万户,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靠各个部门的密切配合。其中,设计是龙头,希望建设局在审图过程中能把这块工作列进去,作为审图的一个重要方面,请规划、建设等部门一起把关。"禁实"工作中窑厂是源头,要逐步禁止其生产粘土实心砖,苏州的土地是寸金地,毁田制砖应予以遏止,这方面,国土、环保等部门要把关。
2003年的目标已经明确,责任状也已签约,要抓紧下发落实,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推动我市的墙改工作上新台阶。
为传达市墙改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落实二ΟΟ三年墙材革新与节能建筑分解目标、对二ΟΟ二年度兑现目标奖、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相互交流总结,市墙改办分别组织设计、建设、施工召开了座谈会,与会代表畅所欲言,气氛热烈。
苏州市区二ΟΟ年度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先进集体(共16个单位)
1.苏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苏州建设(集团)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3.江苏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苏州)
4.苏州工业园区建筑设计研究院
5.苏州新港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6.苏州新区房地产开发公司
7.苏州工业园区华新国际有限公司
8.江苏苏州第一建筑工程集团公司
9.江苏苏州第二建筑工程集团公司
10.苏州金宇建设集团公司
11.盐城市建委驻苏苏州办事处
12.苏州建设(集团)工程总承包公司
13.苏州市规划局办公室
14.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5.苏州市龙腾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16.苏州市雅德新型建材厂
先进个人(共26位)
1. 宋希民(苏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 廖 炜(苏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3. 陆根虎(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4. 石幼燕(苏州工业园区建筑设计研究院)
5. 袁康模(江苏省纺织工业研究院(苏州))
6. 周山龙(苏州市建设(集团)工程总承包公司)
7. 叶惠琪(苏州新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8. 江 帆(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9.王立民(苏州工业园区华新国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10. 储良成(苏州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蔡聿蟾(苏州市城建开发总公司)
12.戴荣林(苏州大学后勤处基建科)
13.俞 轺(江苏苏州第一建筑工程建筑集团公司)
14. 陈锡恩(江苏苏州第二建筑工程集团公司)
15. 许伟荣(苏州苏净集团有限公司壁板分公司)
16.陆伯杨(苏州工业园区松风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17.史世英(苏州世浩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18.袁卫兴(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9.向利康(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陆建平(苏州市房管局技术处)
21.陈德先(苏州市财政局)
22. 丁治怡(苏州市规划局)
23.柳 敏(苏州市经贸委电力能源处)
24.戚正荣(苏州市建设局)
25.张晓莘(苏州市国土资源局)
26. 吴爱民(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下达二ΟΟ三苏州市区
新型墙体材料建筑应用及节能建筑目标的通知
苏州市建设局、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市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苏墙办字(2003)第5号文件形式对各有关设计、开发建设、施工单位下达了二ΟΟ三苏州市新型墙体材料建筑应用及节能建筑目标。并提请各目标单位在墙材革新与节能建筑应用工作中重视的几点:
1、认真执行《江苏省民用建筑热环境与节能设计标准》,贯彻落实市墙改办和建设局对该标准的具体要求精神。
2、在市区范围内(包括工业园区、高新区、虎丘区的城区及乡镇)全面禁止实心粘土砖在各类建筑零零线以上的墙 体中使用。
3、所有的永久性围墙工程禁止使用粘土类砖,应使用非粘土类的新墙材。
4、框架结构及高层建筑的填充墙应使用非粘土类轻质新墙材,限制使用粘土多孔砖。
5、对违反有关墙改文件精神的建设工程,有关的设计、施工、开发建设单位 ,取消年终"先进"评选资格,一票否决全年应得的全部奖励,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及行政处罚。
6、各建设单位应预先通知墙改办对建设工程中应用的新墙材和建筑节能标准进行验收,墙改办将安排时间集中组织,逐一验收。
7、各有关单位请落实专人,在半年度(六月二十五日前)及年终(十二月二十五日前)将有关统计数据及时准确报市墙改办。市墙改办根据下达计划单位完成目标的情况实施奖励,对无故不完成的目标单位,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
8.奖励标准在自年年终考核统筹后作适时调整,将逐步加大非粘土类新墙材建筑应用和节能建筑应用的奖励力度,降低粘土类新墙材建筑应用奖励标准。
昆山市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设计的审查
2002年12日昆山市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中心为推动民用建筑特别是居住建设节能设计工作的开展,就进一步加强对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之有关事项以昆建图审(2002)15号发出通知,其要求如下:
1.《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及《江苏省民用建筑环境与节能设计标准》(DB32/478-2001)是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我市处于标准规定的"夏热冬冷"地区,各设计单位必须服从国家及省有关建筑节能设计管理,严格依据上述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进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
2.在报我中心审查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各单位应按项目节能设计实际情况,提供各项设计参数,并填写节能设计报审表(每单项工程一份)。
3. 我中心仍将继续依据国家建设部令《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江苏省有关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及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对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进行严格审查。对已进行节能设计而未按标准进行节能设计的民用建筑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我中心仍将以"不合格"设计文件处理,并以"图审简报"形式报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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