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吴政办〔2005〕8号
转发市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淘汰粘土制品
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吴江经济开发区、汾湖旅游度假区,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淘汰粘土制品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建材 意见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存档。
关于加快淘汰粘土制品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的实施意见(市经贸委 市建设局 市墙改办 2005年1月)
近年来,我市"禁实"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继2003年松陵城区通过省级"禁实"验收后,去年又有五个镇通过了省级"禁实"验收。同时,新墙材的生产和推广应用步伐不断加快,新墙材生产企业逐年增多,生产品种、规格逐步齐全,销量逐年扩大,新墙材的使用逐渐被人们接受。为切实保护土地资源,加快淘汰粘土类墙体材料,推广和使用非粘土类新型墙体材料,把我市的墙改工作引向深入,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农业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省政府100号令和苏州市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苏州市加快淘汰粘土制品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的若干规定》(苏经贸资[2004]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我市加快淘汰粘土制品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的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松陵城区(包括吴江经济开发区和八坼社区)
二、淘汰和推广的产品
淘汰产品:粘土实心砖和其他各类粘土制品。
推广产品:符合最新"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中的非粘土类墙材或墙体,包括各类非粘土砖、建筑砌块、建筑板材、各类预制或现浇混凝土墙体、钢结构和玻璃幕墙等。
三、淘汰和推广的措施
(一)松陵城区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零零线以上非承重内墙,禁止设计使用粘土制品(包括粘土多孔砖、粘土空心砖);各类围墙禁止使用粘土制品。
(二)各设计单位在松陵城区建设工程项目设计中,应优先设计和使用优质非粘土类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各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在审查松陵城区建设工程项目时,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范、标准,将新型墙体材料的设计应用纳入施工图设计审查范围。
(三)各工程质监和监理单位,应加大对松陵城区建设工程项目新型墙体材料进场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材料检测和现场监理力度,指导施工单位改进和完善施工工艺,切实做到监督到位、检测经常、监理及时,保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松陵城区建设工程各建设和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将设计选用的新型墙体材料更改为粘土类制品,应严格按照各种新型墙体材料的施工规程进行施工,并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改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质量,确保施工安全和可靠。
(五)对松陵城区未按规定设计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设工程项目,质监和监理单位不予验收,并不得评为优秀设计、优质工程。对有关的设计、建设、施工单位,取消年终评奖资格,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本意见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